无人机怎么飞?最新管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技术交流|发布者 Ruochen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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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无人机怎么飞?最新管理条例来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香格里拉发布

云南中共香格里拉宣传部官方澎湃号

2023-07-20 17:19

云南

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及操控人员的管理


规范空域划设和飞行活动


对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


实施动态监管与服务


......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重点内容一起来看


《条例》共6章63条。主要按照分类管理思路,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组装等的适航管理和质量管控,建立产品识别码和所有者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单位和操控人员资质要求;严格飞行活动管理,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建立飞行活动申请制度,明确飞行活动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分类管理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人驾驶航空器类型很多,其性能、用途、运行风险等差异较大,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在监管上需要适度体现差异化,不宜“一刀切”。据此,《条例》按照分类管理思路,根据重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性能指标,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个类别,在设计生产、操控人员要求、飞行空域划设、飞行活动规范等方面,既明确了一体遵守的规则,又规定了差异化的监管要求,以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


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操控人员的管理


实行适航和质量管理制度,从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进口、飞行和维修活动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有关适航许可;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并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建立产品识别码和实名登记制度,生产者应当为其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完善运营合格证制度,使用除微型以外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当申请取得运营合格证。强化操控人员要求,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人员应当申请取得相应操控员执照,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


规范空域划设和飞行活动


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明确隔离飞行为主原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应与有人驾驶航空器隔离飞行。建立飞行活动申请制度,明确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的情形以及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等。强化飞行活动规范,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避让规则以及禁止性行为等。规范涉外飞行活动,禁止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由外国人员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实施测绘、电波参数测试等飞行活动。


强化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


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对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动态监管与服务。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有关审批事项、申办流程、受理单位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细化应急处置责任,明确对违规飞行的处置措施。


促进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从多个方面落实和体现促进发展的要求。比如,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分类管理,确立适度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特点,简化飞行活动相关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实践中应用范围广、安全风险相对较低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相对宽松管理;明确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等。


《条例》还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无人驾驶航空器科研创新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国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空域供给和使用机制,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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